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详细内容
尉氏县智慧停车场商业楼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尉氏县智慧停车场商业楼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有意竞价人请根据公开竞价招租公告要求方式获取招租文件。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尉氏县智慧停车场商业楼公开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ZTZBHN-2024-1028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原则上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租赁合同分3次签订,每年签订一次,视承租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招租标的情况介绍:
本次出租的地点位于尉氏县尉州大道、新华路、西关中路合围区域智慧停车场内,该建筑物共两层,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可用于办公及商业,竞租最低租金单价为15元/㎡/月,年租金12.6万元/年。
租赁期间水电费按使用计量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根据相关规定收取。
5、租金、押金的缴纳方式
(一)商业楼租金每一年缴纳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签订合同的同时先向出租人缴纳3个月的租赁押金。押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归还,若乙方在中选租赁期限未满时提前退租,则甲方不退还租赁押金。押金用途在合同中约定。
6、其他事项:(一)上述商业楼不得从事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食品、化工、加工工厂等业态;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或使用污染性、放射性、辐射性、易燃易爆性、危害性的材料、物品或设备;中选单位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二)合同期间若承租人利用出租场地从事非法活动,或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或发生承租人损害出租人权益的情况,出租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偏差、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三)上述商业楼内包含一部分公用设施面积,承租人需承担该区域的维护和管理,不得影响该区域的正常使用。(投标方投标即代表接受该情况)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及条件
1.竞价人须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人近3年来在人民银行信用系统中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竞价人应该到(在)人民银行信用系统中对本人或本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自查,以确认自身有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免给本人或本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价。招租人也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竞价。
三、获取竞价文件
1、获取竞价文件时间:请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
2、方式:通过电子邮箱获取(ztzb2024@126.com)。
3、竞价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竞价人报名时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获取竞价文件(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授权代理人电话及邮箱。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行政北路文化艺术中心1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行政北路文化艺术中心1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特别声明
竞价人递交响应文件,即了解项目实际信息,对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已完全预见项目的风险,做好充足的防范措施。成交单位有义务全面贯彻项目实施,并完全承担项目实施、自负盈亏,招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称: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尉氏县行政北路文化艺术中心1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723292052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10号名门国际中心17层1706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371-61866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371-61866166
版权所有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0030209号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10号名门国际中心17楼  电话:0371-61866166  邮编:450000